伊德里斯是一位每周两次到楼下的咖啡馆和我学中文的阿曼人,介于他总是认认真真的叫我“老师”,我就忝居一下“师位”。能够认识他还要感谢美国小哥的帮助,他看我在小屋子里住的闷闷不乐,就帮我找到了这份令人愉快的工作,不得不称赞一下老美确实在某些方面很会找门门道道。美国小哥很潇洒的告诉我,他都帮我联系好了,我只要下楼见人就行。
就这样,一个三月的周六下午,马斯喀特骄阳似火,我穿着黑袍,带着头巾下楼。在咖啡馆的角落里,我第一次见到了伊德里斯,美国小哥口中的“中文学生”——一个留着络腮胡须,非常守时的阿拉伯人。我们每次见面,他从来没有迟到过。
“旅游爱好者伊德里斯——这是他最喜欢的照片,他骄傲的告诉我,照片被刊登在了美国国家地理杂志一篇介绍阿曼的文章上。”
说实话,教阿拉伯人中文真的是件困难的差事——首先,阿拉伯语是一个发音非常靠后的语言(没有学过语言学,依照观察下的结论( ̄┰ ̄*)),所以我无数次的告诉他,你轻一点发音好不好,别老用大嗓子,我们中国人基本只用舌头和鼻子。其次,阿拉伯人不理解我们中文中“拼音”的作用,我遇到的每一个阿拉伯朋友,基本都问过我,“中文里有几个字母?”。我一听这个问题就开始头疼,因为我要很费劲的翻译以下这段话:我们没有字母,只有“字-词-句-文章”,我们倒是会用“字母拼音”帮助我们知道每一个“字”的发音,但是这仅限于小学阶段,之后我们遇到的所有阅读材料,都没有拼音了,你只能看到无数个“字”。解释完后,我总得撸起袖子,亲手写几个示范一下,他们才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伊德里斯终于搞明白了我们中文最基本的结构。他最大的优点就是认真努力,这点在阿曼实在太难得了。每次他会认认真真的把我的发音录下来回去听,遇到不确定的还会发来语音信息问。学会的第一个中文单词不是“你好”,不是“谢谢”,而是“老师”。
“感谢卡布斯大学中文教授肖老师的支持”
当我们学完所有的声母和韵母后,我开始教伊德里斯写汉字的笔画,他告诉我“写起来比读起来简单耶”,我笑笑,然后和他解释写出来字确实不难,但是写漂亮就很难了,中文和阿文一样,都是有书法艺术的。不过咱们要求低点,你以后去中国玩的时候,能写下来问路吃饭就行了。他看着一群字发呆,终于明白了拼音的作用太有限了。他不免有点泄气的和我说,那实在是太难了,他现在明白了,中国人是把字的发音和写法都背下来了,那记忆量是阿拉伯语的两倍......我心里一合计,还真是这样的,要是他不说说,我都没意识到我们学习中文是这么浩大的一个工程。
作为一个合格的老师,我赶紧鼓励他,说他还是很聪明的,掌握的已经很快了。他马上恭维我,“因为我有个聪明漂亮温柔的老师,让我对中国更有兴趣了。”啧啧,我心里乐开了花,毕竟奉承的话谁都喜欢听,不过这个时候一定要表达出我们中国女孩的矜持。我捂嘴一笑,努力做出优雅的样子告诉他,“是你的眼睛更美啦~而且你已经掌握了中文最精髓的文化——讨好姑娘的技巧。我们中国人就是这么夸女性的。”
“这是我们最得意的发明——因为教材都是用英语写的,不方便阿拉伯人记忆,我们给四个声调,基础的笔画都起了小绰号,”(此处请忽略本人可笑的阿语书写(★ω★))
随着我回国的日子越来越近,伊德里斯每次见我的时候,总是忧心忡忡的问,你走了以后我的中文怎么办呢?我安慰他说没关系呀,阿曼的龙城有不少中国人,我也有学弟学妹们会过来,我们中国人都喜欢帮外国人学中文,有成就感。可能是觉得这个问题太过伤感,他就换了个话题,问我为什么会这么耐心的教他。确实,我自己也发现我的脾气在阿曼被磨得越来越好了,不管他拼错了多少次拼音,我从来没有一点点不耐烦,还是会笑着纠正他。我开玩笑的告诉他,“因为你们这里已经很热了,我要是再着急,就该‘着了’。”
“或许是为了两国的传统友谊吧~”
“或者是觉得,北大历史系的学生,还能讲阿语,总得为传播文化做点什么。”
在他问我“为什么这么耐心”后,我确实费脑子想了想,到底是为什么呢?我教他说中文,某种程度上极大的缓解了我的思乡之情,这种缓解,和与中国人聚会的带来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他带给了我快乐,我有什么理由不耐心?我教他说中文,他也在教我说阿语,我们很有默契的从来不讲英语,看似我在帮助他,但实际上他也在帮助我,我应该感激。
当然更多的,还是一种小小的民族自豪感和自我成就感吧。在阿曼的一年,总要为阿曼人民留下尽可能多的“Madein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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