蜈蚣

溏心在没有郭敬明以前,我们80后靠什么渡


溏心本刊文娱总监

真名姜和,本刊文娱版总监,以毒舌著称,其实是刀子嘴背后还是很温文敦厚的啦。她的公号:溏心姐以毒攻毒(tangxin)

姐豆蔻初开的年代,还没有韩寒和郭敬明,也没有九夜茴和辛夷坞。那时候琼瑶的代号还不是阿姨,亦舒也不叫师太。

我看的第一本言情小说,对不起,逼格不高,是琼瑶的《窗外》,小学5年级,完全get到了重点以至于活到今天30出头从来没有把任何一个年龄差超过5岁的男性纳入过两性关系的维度考量,不喜欢勾搭师兄,就爱欺负师弟,最后嫁个老公小一岁,让我妈很不高兴,而我自己老怀安慰——万一一不留心真就白头偕老了,也是他伺候我的面儿大。是不是占了大便宜了。

《窗外》是琼瑶出版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可谓师生恋题材里的经典之作,结尾女主看到的老师苍老落魄,现实主义风格是琼瑶后来作品里少有的,作品改编的电影由你们的女神林青霞主演,恰也是她的出道之作。

《窗外》和《一帘幽梦》是我最喜欢的两本琼瑶小说,那时的琼瑶还有点才华可言,书能复杂过影视剧。到《还珠格格》火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初中,也看了电视也看了书,书看完那感觉,类似现在花钱上电影院看《煎饼侠》,不是说多难看,只是我抱着看电影的心进去的,出来有点心疼钱——基本就是个带完整台词的分集剧情介绍,太糊弄事儿了!从此彻底和阿姨say骨白。

我比较庆幸的是从来没看过席娟,其实当时班上传看最多的就是她的书,当时也想看来着,人缘不好,等啊等的一直没轮上我。感谢我表姐,在这个关键时刻指引了我的阅读品位,使我不至于从琼瑶滑向席娟。

我记得我小学毕业那年表姐送了我一本《苏菲的日记》,她说我不一定能看懂,可以试试。结果到了初一暑假,我被各种士多德虐得晕头转向完全没爱上哲学,像其她青春期少女一样不可挽回地看起了琼瑶和亦舒,表姐只好破罐子破摔地给我推荐了张爱玲。

我印象特深,一个阳光不错的下午,在我姥姥家,她问我最近看什么书,我说是鲁迅琼瑶和亦舒,表姐说那我给你推荐一个人吧,我问她张爱玲是谁,她说,你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她是琼瑶和亦舒的鼻祖。

张爱玲不是我今天介绍的众多作家里最招人喜欢的,但我觉得她毋庸置疑是这些人里地位最高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她一席之地,琼瑶亦舒之流和她不是一个level。现在才女一词早就被叫滥了,但张爱玲还是我心中一个比较传奇的真才女,她出身名门,从小见的是上流社会,受的是顶尖教养,十几岁发表作品,能用英文写作,23岁一炮而红享誉文坛,亦曾是胡适、白先勇等文学大家的座上宾,在那个乱世出大师的时代,张爱玲用她繁华的骄傲和冷漠的孤独成就了一生传奇。

昨天晚上我和闺蜜说,我喜欢的三毛今天周年忌,朋友圈居然没有被刷屏。我们短暂地统一了喜欢三毛的共识之后,便开始大聊特聊起张爱玲。她说《沉香屑》完全为她成年后走向我大北京CBD的party生涯做好铺垫,现在夜店宫斗也无非是那样。其实张爱玲的书,除了《小团圆》,我们小时候都看差不多了,文字好,但对于她我是记情绪不记情节,书讲的什么故事完全记不住,只记得作者的一颗敏感细腻玻璃心,不相信爱,又没能不为此感到哀怨。

张爱玲后期移居美国,嫁了一位剧作家,住在洛杉矶,加州阳光这样好,我想她应该过得不错。对照三毛,倒想起电影《师父》里小宋佳那句台词,人们只会说天津姑娘的好外地人接不住,这中国奇女子的好,中国男人是接不住吗?

张爱玲的风格与她的成长经历有关,她生在晚清没落贵族家庭,母亲是绝对的名门闺秀,因此有自己的性情,4岁父亲就外出就职,母亲把她扔给亲戚,自己跑欧洲游学去了,8岁张爱玲才得与一家团聚,然而好景不长,没过两年父母就协议离婚了,张与后母不睦,还因此被父亲一顿胖揍关了半年禁闭,最后逃跑到母亲家,与母亲和她的男友一起生活了一年,考取香港大学,没过上两年安稳日子,又赶上战乱了,跑回上海寄人篱下,少年心灵还没来得及得到救赎写书就写红了,一路走一路是浮华混乱眼前铺开。

如果说张爱玲的才华来自于她对环境的极度不友好,那么三毛的风格则来自于她的对生活的极度敏感和热爱,有时甚至热爱到哀伤的程度。其实从三毛的经历来看,她从生到死一直被爱环绕着,然而性子却有点像张爱玲她妈了,实在是个real任性的girl,万水千山走遍,总是欢脱地对待这世界,不管爱过多少男子,有多少不愉快的经历,还是能够看见纯真的人、相信他身上纯真的感情,所以大多数少女喜欢她,最喜欢的还是《撒哈拉的故事》里那个有荷西的她吧。

三毛大概是与琼瑶亦舒同时代的,但她的境界还是远超了阿姨和师太。我们看到亦舒会写《朝花夕拾》,琼瑶更是无底限地抄诗改经,但三毛从不这样,她从小精读古文,一生遍游西国,却从不在作品中故弄玄虚卖弄深奥文字或夹生舶来之词。她情感细腻充沛,却并不用文意宣泄情感,永远是娓娓道来,启发了一代校园民谣风,以至于多少年过去,当华语世界的文化中心已经从港台向大陆迁移,还有郭敬明、高晓松这样的人用作品向她致敬。

上上个手机的屏保,脸没有多美,但这狂野不羁的坐姿也太像我了。

如果说琼瑶和亦舒是入世的人在写传奇的事,三毛自己就是传奇,是大多数人都会爱上的那匹野马。有些人喜欢三毛,因为自己性子里没有野性,有些人喜欢三毛,因为像三毛一样不能忍受虚假和压抑,却又没有才华去接住这份直和任性,我自己应该就属于后者。同时我猜三毛喜欢荷西也不仅仅是因为他至真至纯,更是因为荷西纯真却不任性吧,这一点我揣摩了很久也没能做到,活到今天才开始学着不任性,而在改变的同时,却也不似年少时真了。像每个读我专栏的你们一样,我太普通太世俗了,既成不了三毛,也成不了荷西。

另一个对我整个青春期产生严重影响的书是本不太知名的小说,可能很多人没看过,年的全美畅销书《TheNotebook》。

在高中以后阅读品位彻底被外部环境带坏开始看阴暗潮湿无病呻吟的安妮婊贝(后来摇身一变成庆山了)、看海岩韩寒痞子蔡、甚至看余秋雨(我真不想承认)以前,我在初中时期其实还看了不少外国文学,其中有《复活》、《安娜》这种,也有《了不起的盖茨比》、一直没看完的《麦田守望者》这一挂的,但《TheNotebook》是其中唯一一本我看了又看的小说,这本书如果不是在我大学时期被改编成了电影,由后来我喜欢的女星RachelMcAdams主演,可能我甚至都忘了自己看过,也忘了它对我爱情观的影响了。

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唱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

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

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TheNotebook》的作者NicholasSparks,估计很多人都没听说过,他在美国被称为纯爱教父,我估计情况就类似于琼瑶之于中国少女吧,不知道的人看我面说的或许不明觉厉,知道他的人估计要鄙视我一番了,整半天还是少女心,大俗套畅销书啊,逼格跌破地板。

整个年代我除了在学校和家时间多,剩下也就是在新华书店附近过,我们那的市图书馆和新华书店挨着,都在那一片,后来边上还开了最大的私人书店叫三味书屋,初中时不论精神上还是行动上我整个人着实豆蔻初开了,所以开始抛弃小学时候或老气横秋或黑暗少女的读书品位,开始一边跟男生溜旱冰打台球,一边全面接受起各种鸡汤文学和纯爱文学的麻醉。

当时的畅销书展示架可谓泥沙俱下,我在里面买过刘墉的短文集,什么小和尚老和尚的,也发现了这本号称全美销量第一的爱情小说,我一口气看完,很快就在班上传看,而每当这本书重新回到我手上的时候,从书的侧面看,男女主人公在暴风雨夜灵肉结合的那部分总是又黑了几分(太污了)。

小说改编的电影《恋恋笔记本》年由RachelMcAdams主演,她的另一部电影《时空恋旅人》也非常温暖,适合与家人一起看。

《TheNotebook》是NicholasSparks独立创作出版的第一本书,也是他的成名作,讲述了一个与无聊高富帅订婚的白富美被屌丝男成功拐跑的故事。我发现通俗文学畅销感作家的才华似乎都非常有限,最好的作品往往不是第一本也在很早期,琼瑶的《窗外》也是她发表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师太的发挥倒是一直稳定在某个位置,但说实在的我看了她那么多书,到现在唯一能记住大概讲个什么事儿的也就是《喜宝》了,同样是她出版的第一本长篇(待考证)。

说回《TheNotebook》,这本书对我影响太深了。往大了说,它就是个警钟,告诉少女如我,选择不同的男人就是选择不同的人生,和不能让你开心的人在一起,也许衣食无忧但是日日难熬,和能让你开心的人在一起,不等于就不能安度此生(如莫泊桑《项链》和欧亨利《麦琪的礼物》想表达的东西在此少女文咱们暂且按下不表)。

如前文所述暴风雨夜前的天鹅湖启发了我对浪漫的定义,火炉前的激情戏基本就算是我的性启蒙第一课了,以至于后来每当有那种心理测试,说你最喜欢的住在森林旁边的木屋还是阳光沙滩的海岛还是纸醉金迷的大都市之类的,我总是选择森林湖边的木屋,心里觉得还得有个湖,还得有火炉才行。

但全书最让我深刻的其实不是床戏,还是男主老了,每天给失忆的女主读日记,讲两个人的爱情故事,讲到最后女主发现,啊!原来这是咱俩的故事啊于是幸福滴相拥在一起,第二天睡醒又忘了于是换个姿势把notebook再念一遍。

我觉得美国人的真爱比中国人的真爱高明的地方,在我们那个年代我会说是两个相爱的人就应该做爱还应该有高潮,如果顶住压力选择白头偕老,那么结局应该是温馨美好的,而不是悲剧,或结尾俩人在一起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当然了,现在时代早就变了,要说现在比我们高明的地方,可能是他们的真爱不用堕胎吧。

好了,今天的回忆就到这里。到了高中理应还有席慕蓉、汪国真,最少不了的徐志摩,喜欢鸡汤的到年张小娴也出了《幸福鱼面颊》了,喜欢都市生活的最经典是梁凤仪(她对我影响也很大),喜欢古典的还有李碧华,最后不是以《红楼梦》就是以《挪威的森林》了结高中生涯。难以一一细数,反正-年前后,少女们大体就是这样思春的。

送上三毛生前一段录音,很美好的声音讲述她与荷西的爱情。也许很多人都听过了,那就重温一遍吧,我刚又听一遍,依然能够泛泪的。

严格来说我不算是三毛迷,她的生平不太了解,书看的也不多,就那么几本,不过是年轻时拿三毛的照片当头像,第一部iphone拿三毛的照片当过桌面,仅此而已。我觉得昨天即便朋友圈被刷屏,我大概也就是点赞之劳,未必会去转发,但三毛逝世25周年竟然悄无声息,相比这盛世如你所愿,我还是感到有点意外,有点唏嘘。

朋友圈盗图荷西故居的老照片

我有个比我大几岁的好友,几周前去马德里,专程到郊外拜访荷西的故居,见到他姐姐,拿出照片讲了些当年的事,楼下是三毛与荷西相遇的地方,当时住着一位台湾来的大厨,三毛当年借住此地,荷西因爱吃中餐而认识了她。荷西的姐姐说,他的离去对全家人来说很悲痛,但他是因为做自己喜欢的事(潜水)而死的,那样也好。另一个比我小几岁的好友说,今天拿啤酒瓶擀饺子皮时还想起三毛……

我想,那就不是我们不念旧吧,是我们自己过时了。

溏心姐以毒攻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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