蜈蚣

在2008年,看郭敬明还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前几天郭敬明又上热搜了。

伴随着XQ事件被疯狂顶上热搜的,除了“金丝雀”的花边八卦,还有一些熟悉又陌生的名字。笛安、落落、七堇年、安东尼,还有最世、CA、文学之新……

很多人一起感叹:谁年轻的时候书柜里还没有两本最小说呢?

我也是其中之一。那时候是年,那时候我11岁。

我的第一本最小说是年7月买的,小学升初中那个暑假,《西决》连载的第一期。那上面登了七堇年的一篇散文。看完以后,我又疯狂地喜欢上了笛安和七堇年。

年是个多事之秋。地震和奥运会占据了我整个暑假的泪点和燃点,我也是在那个夏天迎接了我的初潮,正式步入了青春期。

但是真正开启我青春期的还是《最小说》。

在阅读最小说的时间里,我一直分外地期待16岁,总以为16岁的我就会遇见穿白衬衫的陆之昂,在早稻田里一封一封给我寄明信片的小A,或者是在公园的长椅上刻“老婆大人什么时候回家”的顾小北。

那时候,就连喜欢一个人也要按照小说里的套路来。我每天给他送一瓶芬达,下午的小自习换座位到窗户边看他打球。我给他发短信:“夕阳把你的影子拉得那么长,长得贯穿了我的一整个两年。这两年来,我对你的期待、想念、怨恨、眷恋还有其他的感情,全都褪了色,碎成一地的琉璃。如今再想起你,我只觉得心如止水,我只后悔曾对你有过那么深的期盼。”那是一条我至今没有得到回复的短信,只是现在我也再不想得到回复。

因为前段时间得到的最新消息是这个SB现在去当了城管。

我解读《最小说》,《最小说》也解读我。

从初中到小学我都很丑,肥胖模糊了五官,刘海挡眼,喜穿男装,不会打扮。常年被嘲笑,也因此早熟;青春期的自卑遮天蔽日地来,把我变得异常敏感和暴躁。

有一次读到某篇消失宾妮的文章,讲的是一个肥胖症的单亲女孩的故事。当时看哭了无数次。之前看过的小说,女主角都是瘦弱白皙的,穿着好看的白衬衫,眼睛乌黑,总有人疼爱。但消失宾妮的小说里大段地文字,描述了她的胖,她的丑陋与尴尬;她把她父亲买给她的蛋糕送给喜欢的男生,然后依然得到铺天盖地的嘲讽和羞辱,就像当时我喜欢的男生羞辱我的那样。

说起来很不好意思,我第一次深切地感受到“文学的共鸣”,竟然是从这样一篇言情小说中获得的。后来很多次,我读到令我动容的段落,都会想起来那个让我哭得死去活来的周末下午。也是因为这个,我一直觉得感动都带着心痛的成分——来自年某个夏日,那种11岁的心痛。

我的一部分理想,也与最小说有关。

至今记得最小说后面有个IWANT专栏,里面都是编辑部的日常。我最爱看《我要写作文》,落落和郭敬明主持的,吐槽当时奇葩的投稿。还有编辑、作者们讲自己小时候的事儿,讲怎么过年,等等等等。当时觉得他们的生活简直太有趣了,幻想如果自己将来也能在这样的地方工作多好。

当时我兴致勃勃地上网查,这算什么专业,要考什么大学。最后,我把“中国传媒大学”和“新闻系”记到日记本里,也没想过多年后这依然成为了我永远的念想和永远的遗憾。

我的《最小说》都是压在数学书底下看完的。

数学书开本最大,完美挡住那些小说。同桌分我一只耳机,我惺惺作态地塞进袖子里听(其实并不怕被发现,当时老师根本就不管我,只是觉得这样比较酷。)。我还有一个花里胡哨的小本子专门记喜欢的句子,还要用橘黄色的笔,写圆圆的字。遇见特别喜欢的小说,还会写同人和读后感。每逢朋友过生日,我都会送他安东尼的书,因为觉得B格超级高。(啊……突然觉得我当时是真有钱啊)

哦对了,我当时还特别有优越感来着,因为年,我的同学们还都在看《天使.COM》。

其实说起来挺不好意思,我第一本看的郭敬明的书就是被判抄袭的《梦里花落知多少》。

那时候我还更小一点,大概是四年级,年左右吧。看了以后哭得稀里哗啦,至今记得里面男主角叫顾小北,女主角叫林岚,姚姗姗是个绿茶婊,陆叙死了。

更不好意思的是,看完以后我就买了郭敬明所有的书,还煞有介事地把《幻城》里面的句子摘抄到本子上。

后来我又看了《爱与痛的边缘》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从那里知道了Nirvana、Yes、Coldplay、魔岩三杰和唐朝。最不好意思的是,我现在还在听。

等到初二初三,我的口味就变了,不大喜欢郭敬明,只看他旗下的几个作者:笛安、猫某人、七堇年。当时最喜欢的是七堇年的书,《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和《大地之灯》都看了不下三遍。当时的QQ网名叫“卡桑”,签名是“我们终将与生命的繁华相爱,即使岁月以刻薄和荒芜相欺。”有一次写作文,整段抄了《大地之灯》里的环境描写,还得了个全年级最高分。

当时我有多喜欢七堇年?我把她书里提到的书都去看了一遍。她说她喜欢简贞,我就去看简贞;她说她喜欢看黄碧云,我就去看黄碧云。简贞在内地还不火,黄碧云的书根本找不到。我从互联网的边边角角搜罗出来,复制粘贴打印,捧着一沓A4纸看得津津有味。简贞的第一篇文字就征服了我:《水问》。而这两位作者,我至今仍然喜欢。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来一件好玩的事儿。

初二的时候,我身边看最小说的人已经很多了。那时候《小时代》在最小说上连载,不但没有人人喊打,而且极受欢迎。印象里是已经连载到了最后几本——黄金还是白银时代来的,小时代1的电影版就出了,女生们铺天盖地成群结队地去看,十个女生有九个个性签名是“时代姐妹花,永远不分家”。

那时候认识一个高一级的女生,非常社会也非常无聊,天天写QQ动态说要做顾里一样的女人、活成自己的女王那种。有次空间里有人发说说DISS小时代,说觉得很拜金很无聊,这位社会大姐还发了好长的说说骂那个人……至今我还记得里面的两句话:“说小时代拜金的麻烦你先活成顾里好么?说郭敬明写的不好,你能写出小时代么?郭敬明就是神你们知道么?”

………………我可能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下定决心不再看郭敬明的了吧。

我前两天刷微博,有个大V说:“现在微博上几乎人人嘲笑小时代,但谁敢说自己小时候没给郭敬明花过钱?”底下评论有股恶臭的优越感,“我那时候在看漫画”“没给郭敬明花过钱很奇怪吗?你的世界和你的脑子LOW成什么样才会以为所有人都给这个垃圾花钱”“傻逼才追捧呢”……

我至今也不觉得我是个很LOW的人,虽然我真的给郭敬明花过很多钱。

或许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难以启齿的黑历史,但我还是要说,《最小说》曾经了不起过,至少在我心里了不起过。我从那里知道了很多至今依然喜欢的乐队和作家,也懵懂地勾勒出了青春期的自我认知与爱。

那时候的我,早熟、自卑、敏感但又平凡,感情无处安放。《最小说》是我的情感容器,让我于平淡中找到一些跌宕,以原谅自己漫长的平凡。

现在提起来郭敬明和最小说,真的很LOW,很黑历史,很让人蒙羞。大家默契地绝口不提曾经怎样疯狂地追捧过他们,好像自己从识字开始最喜欢的作者就是加缪和芥川龙之介了。

可是到底谁是一生清白无辜的呢。

可是到底谁能够一直一直不平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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