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小可
如今网络文学著作,已然不是线上读者的专属福利,其改编的电视剧已经火遍了银幕,从《人生若只如初见》《锦绣未央》到正让无数迷粉前赴后继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孤芳不自赏》,网红IP文学亮瞎了时下追剧人的氪金汪眼。
而这些神剧,除了靠大批高颜值演员齐刷脸外,最大的共性就是一上映就深陷“抄袭门”。是口诛笔伐的水军太过严苛?还是网络化文学逃不过“创作套路”的魔障?
《三生三世》涉嫌抄袭证据
抄袭成风,还是借鉴有理?
网络小说抄袭问题由来已久,甚至在小说创作之初就没有消停过。例如去年虐心大江南北的《锦绣未央》,早在三年前就有数十网民,穷尽数年之功,对这部长达章的小说,涉嫌抄袭部书目进行校对,这无疑成为一出时代性的黑色幽默剧。吊诡的是,关于抄袭的“铁证”,丝毫没有拖累影视剧改编和摄制的脚步。
《锦绣未央》原著小说涉嫌抄袭证据
还有部分编剧或作者申辩到“是致敬、是借鉴”。但也曾与网络文学“爱恨情仇”的笔者认为,如若真是借鉴,在引用其他作品经典语录、情节、桥段时,好歹也在文末或其他区域注明出处。这一字不差的“拿来主义”何以能掩饰自己“靠抄袭火一把”的事实。更可耻的是,部分编剧作者抄了还不算,高调宣扬自己的人品无上限,誓与“被抄袭”作者斗争到底。文学“巨匠”们的节操在哪里?
“黑科技”给抄袭带来怎样便利?
可能有些读者还被蒙在鼓里,为什么要痛斥声讨,难道作家饱览群书,满脑子都是各种精彩的故事线和人物关系,写出东西略带模仿有何欠妥吗?
抄袭妖风四起说到底还跟“黑科技”有关。在某宝购买任一款“写作软件”,便可轻而易举的从数万乃至数百万文献中搜索相关资料。以描写素材为例,一个关键词,就可生成百余计的摘抄范例,任用户随意复制,而可动脑子的无非就是改顺序、构词和“啰嗦”语段。
如果说传统文学需要“阅读积累、素材研究、阅历采风”,那网络文学就靠“搜索在手,天下我有”,面对如此数字化的“技术文学”,不抄显然难以琢磨更理想化的段子,抄了必然导致同质化陷入“创作规律”。
“被抄袭”为何维权难?
其实在高度审视版权的时代背景下,维权向来务须隐晦。知名度最高的莫过于麻麻,当年一部《宫锁连城》竟然抄到了琼瑶奶奶头上,结果琼瑶打赢了官司,这部电视剧遭到永久禁播。
但这样成功的维权却是个案,“郭敬明抄袭庄羽案”历时三年,在长达百页的清晰证据面前,法律才最终保护了后者的权益,可三年时间,上诉人不仅承受官司本身压力,还遭到无数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的口诛笔伐和人身威胁,说句实话,是个人就会“心累了”。
“抄袭案”诉讼时间长,处理慢,司法裁判周期长,并且文学艺术不同于学术论文,不是一个搜索看相似部分达到多少就能判定抄袭,文学作品抄袭界限模糊,这一切都把维权变成一件性价比极低的事情。
《解读网》深挖:谁在鼓励抄袭?
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唐·韩愈
网络小说是否抄袭,投资方肯定不会关心,他们只看重改编成影视剧是否精彩,能否带来话题热点,进而是源源不断的收益。
而对于那些抄袭者来说,抄来的作品卖了版权,甚至大卖发迹,更对“继往抄来”下部产品萌生动力了。
而文学改编成影视作品之后,影视剧迷以及星粉们会大加拥护。在他们看来,抄不抄跟银幕上的观剧体验和主演努力并无瓜葛,应该区别对待。
如此恶性循环,荧屏上铺天盖地均是抄来的拙劣之作,背景、情节、人设反反复复就是那些固定套路,影视剧质量越来越差,精彩故事越来越少,到最后吃亏的只有埋单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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